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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职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10-30

在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情境进行申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在职公积金提取条件,并进行了分点归纳和详细解释:

住房消费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通常是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以上部分)。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特殊情况提取: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等)和进行某些重大手术(如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非本地区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地区就业且离开本地区的。

提取要求:

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退休证明、医疗证明等。

公积金提取的频率和额度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一次性付款购房每年可支取一次,贷款或分期付款购房每季可支取一次等。

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需经过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会在受理申请后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在某些情况下(如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提取公积金时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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